亨利·拉方丹
亨利·拉方丹(法語:Henri La Fontaine,法语发音:[ɑ̃ʁi la fɔ̃tɛn];1854年4月23日—1943年5月14日),比利时国际律师,1907年至1943年期间担任国际和平局局长。因他对欧洲和平运动的推动和贡献,而获得了1913年诺贝尔和平奖。
参考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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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1年—1925年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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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6年—1950年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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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1年—1975年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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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6年—2000年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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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至今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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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年份不一定是實際獲獎時間,1912年、1919年、1925年、1929年、1933年、1935年、1944年、1952年、1954年、1960年、1962年、1976年的獎項都延後一年頒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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