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次托倫和約
第二次托倫和約(波蘭語:drugi pokój toruński;德語:Zweiter Friede von Thorn)是波蘭國王卡齐米日四世·雅盖隆契克與條頓騎士團於1466年10月19日在托倫簽屬的和平条约,標誌著十三年戰爭的結束。
内容
在條約中,騎士團割讓 Pomerelia(東波美拉尼亞),包含但澤城, 庫爾默蘭地區包含庫爾城和索恩城,維斯瓦河低地地區包含埃尔宾城和馬林堡城,瓦尔米亚采邑主教区包跨首府阿伦施泰因。騎士團也確認波蘭王國對西普魯士區域的權利,此區域隨後被稱為皇家普魯士。東普魯士,隨後被稱為普魯士公國,則一直由騎士團控制直到1525年。
和約表明皇家普魯士為波蘭王國的獨家資產。隨後出現一些不和諧聲音,開始要求許多特權,例如自行鑄幣、有自己的議會、自己的軍隊以及官方語言使用德語。 隨後於瓦尔米亚采邑主教区的一系列維權運動造成教士戰爭(1467–79)。最終皇家普魯士被波蘭立陶宛聯邦合併,直到十八世紀才與波蘭分離。
1525年,條頓騎士團被驅逐出東普魯士領地,普魯士公爵改信信義宗,宣布成為波蘭附屬國並宣布對波蘭效忠,此區域從此被稱為普鲁士公国。
参考
波兰历代对外条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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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波兰王国时期 |
- 包岑条约(1018年)
- 梅泽堡条约(1033年)
- 卡利什条约(1343年)
- 纳梅斯武夫条约(1348年)
- 拉恰日克条约(1404年)
- 第一次托伦和约(1411年)
- 柳博夫尼亞条约(1412年)
- 梅尔诺条约(1422年)
- 文奇察条约(1433年)
- 库亚维布热希奇条约(1435年)
- 第二次托倫和約(1466年)
- 欧福卢条约(1474年)
- 法波联盟条约(1524年)
- 克拉科夫条约(1525年)
- 波兹沃尔条约(1557年)
- 维尔纽斯条约(156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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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波立联邦时期 | 与沙皇俄国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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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与奥斯曼帝国 |
- 布沙条约(1617年)
- 霍廷条约(1621年)
- 布恰奇條約(1672年)
- 茹拉夫诺条约(1676年)
- 卡洛维茨条约(169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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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与瑞典帝国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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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与哥萨克酋长国 |
- 库鲁科夫条约(1625年)
- 佩列亞斯拉夫條約(1630年)
- 扎莫希奇条约(1648年)
- 兹博里夫条约(1649年)
- 白采尔克瓦条约(1651年)
- 哈佳奇条约(1658年)
- 丘德尼夫条约(166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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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与其他势力 |
- 维也纳条约(1656年)
- 维也纳条约(1657年)
- 布龙贝格条约(1657年)
- 波蘭-普魯士聯盟条约(1690年)
- 普雷布拉琴斯卡亚条约(1699年)
- 阿爾特蘭施塔特條約(1706年)
- 维也纳条约(1738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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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波兰第二共和国 |
- 华沙条约(1920年)
- 苏瓦乌基条约(1920年)
- 里加和约(1921年)
- 法波联盟条约(192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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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模板仅列出波兰历史政权的对外条约。波兰与立陶宛一系列联合条约见 波立联盟条约模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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