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大学法学院 (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) 是美国纽约大学下属的法学院,位于纽约市曼哈顿的格林威治村,创建于1835年,是纽约市和纽约州最老的法学院,也是全美最顶尖的法学院之一。学院提供专门为成为执法律师的法律博士 (Juris Doctor; JD),以及研究型的法学硕士 (Master of Laws; LLM)、及法学博士(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; SJD) 学位。
紐約大學法學院被認為是全球最具聲望且最難錄取的法學院之一,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法学院排第四[2],且持續在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榜上位居前十名。[3]U.S. News & World Report2024年將紐約大學法學院評為全美第九。[4]紐約大學在公法領域富有盛名,尤其在國際法、稅法和刑法項目上被評為全美第一,该法学院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在普林斯顿评论 (Princeton Review)上被列为北美第一[5]。[6]由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Brian Leiter以學生素質所做的法學院最新排名,紐約大學法學院在全美一百一十四所法學院中排名第四(在哥倫比亞大學之後、芝加哥大學之前)。[7]纽大法学院被标榜为全美北拥有最好的法律学者以及教授,个个都是不同法学领域的菁英。[8]2016年该学院毕业法律博士(Juris Doctor)生第一年在律师事务所(Private Law Firm)的起薪平均190,000美元一年(不含奖金),收入随经验增长。[9]
纽大法学院在美国是培育出最多在国际法院就业的法官的法学院[10],也培育出很多诺贝尔奖得主[11],世界知名的大律师像是David Boies [12]以及人权律师 Amal Clooney (艾玛克隆尼)[13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