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法典第10編
美國法典第10編(英語:Title 10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)是美国法典的法律條文,它概要說明美军的角色定位[1]。在法律上,它賦予美国国防部下轄各軍種和各部門的角色定位、職責任務與組織架構。
第10編共五個分編,如下所示:
現今的第10編是根據1956年8月10日美國國會法案編修舊的第10編與第34編合併而成的成文法。
注釋
參考資料
- ^ 美国法典. 法律修订顾问办公室. [2015年11月21日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1999年2月8日).
外部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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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:总则
- 2:国会
- 3:总统
- 4:国旗、国徽、政府驻地和各州
- 5:政府机构和雇员
- 6:担保债券、国内安全
- 7:农业
- 8:外国人和国籍
- 9:仲裁
- 10:武装力量
- 11:破产
- 12:银行和银行业
- 13:人口普查
- 14:海岸护卫
- 15:商业和贸易
- 16:自然保护
- 17:版权
- 18:犯罪和刑事诉讼程序
- 19:海关关税
- 20:教育
- 21:食品和药物
- 22:外交
- 23:公路
- 24:医院和精神病院
- 25:印第安人
- 26:国税
- 27:酒精饮料
- 28:司法和司法程序
- 29:劳工
- 30:矿产地和矿产
- 31:货币和金融
- 32:国民警卫队
- 33:航行和通航水域
- 34:犯罪控制和执法
- 35:专利
- 36:爱国团体和惯例
- 37:制服部队的薪酬和津贴
- 38:退伍军人福利
- 39:邮政
- 40:公共建筑、财产和设施
- 41:公共合同
- 42:公共卫生与福利
- 43:公共土地
- 44:公共印刷和文件
- 45:铁路
- 46:航船
- 47:电信
- 48:领地和岛屿属地
- 49:运输
- 50:战争和国防
- 51:国家和商业太空计划
- 52:投票和选举
- 54:国家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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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军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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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机构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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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构成 | 各政府部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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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军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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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辅助队 | 军事联合无线电系统 · 商船队 · 海事局 · 民用空中巡逻 · 海岸警卫队辅助部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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