萨摩亚政治
宪法
萨摩亚目前的宪法于1960年制定,于1962年1月1日生效。宪法规定国家元首由议会选出,任期为5年;第一任国家元首为终身制。除元首外,还设立代表委员会(Council of Deputies),委员即为副元首,不超过3名;其职能是,一旦国家元首出现空缺或不能行使职务时,代行元首的职权。议会称作立法大會,为一院制。[1]
政府
政党
萨摩亚主要政党有人权保护党与萨摩亚民主联合党,另外还有若干小党。
引用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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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摩亚目前的宪法于1960年制定,于1962年1月1日生效。宪法规定国家元首由议会选出,任期为5年;第一任国家元首为终身制。除元首外,还设立代表委员会(Council of Deputies),委员即为副元首,不超过3名;其职能是,一旦国家元首出现空缺或不能行使职务时,代行元首的职权。议会称作立法大會,为一院制。[1]
萨摩亚主要政党有人权保护党与萨摩亚民主联合党,另外还有若干小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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