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家出走
離家出走,通稱離家、逃家、翹家,一般是指未成年人不經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,私自離開指定居住之處,取決於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定義。離家出走的發生原因,通常是因為家庭暴力、親子關係惡劣、青少年叛逆等各種不同理由。美國全國州議會會議統計數據顯示,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離家出走。[1] 針對成年人離家出走的案例,因為成年人擁有合法自主權,在完全失聯或疑似失踪的情況下,可以報警立案處理;但是,如果能夠聯繫卻不願返家,則不屬於失踪。
日本一些离家出走的“神待少女”(神待ち少女)[2],会徘徊在街上并在SNS及论坛发布讯息,寻找任何可以带她们回家过夜的人,并将这些帮助的人称为“神”[2]。在各种缘由之下,大多数情况下会演变成靠色相换取生活所需[3]。“神”有时会“承诺”少女她们仅需要做一些简单的事情,指示女孩留下信纸,假装是自愿离家出走,并让她们删除网络历史记录,命令她们不要与朋友联系[3]。在某些情况下,会让她们定期联系父母,以让他们“放心”[3]。爱知县等地区的警方通过网络巡逻等方式,发送警告信,以对该种现象进行整治[4]。
另見
- 拐帶、失踪
- 逃學
- 流浪者
- 私奔,不顧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反對,私自與戀人逃離家庭
- 逃婚,準婚人在婚禮前逃離婚禮
- 難民兒童,不同原因被迫離開家園的未成年難民
- 流浪儿童,流落街頭無家可歸的孩童
- 遺棄兒童,父母將孩童從家中趕走或拒絕讓他們住在家裡
- 斷絕關係,父母宣告孩子不再是這個家庭的成員
參考資料